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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的发展与治理

2025-04-21

自2015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团体标准”概念至今,这一由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类型已走过十年探索之路。从政策破冰到爆发增长,从填补空白到规范治理,团体标准不仅成为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支柱,更承载着推动产业创新、接轨国际规则的时代使命。

团体标准发展历程:

2015年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团体标准的概念。

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重大改革举措,并首次将团体标准纳入国家标准体系,为团体标准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6年3月10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团体标准培育工作开始走向正轨。

2016年4月25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

2017年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要求“发展壮大团体标准”。

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

2019年1月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对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1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调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培优计划和应用示范。

2022年2月2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

2023年3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并指出优质团体标准可经程序转化为国家标准,提升权威性。

2023年8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意在充分利用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

2024年8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纵览团体标准的发展沿革,我国的二元标准体系日趋成熟。从2015年2月至今,团体标准已走过10年。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共有8295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社会团体在平台共计公布101812项团体标准。这些数字不仅勾勒出量的增长,更揭示了质的飞跃——当团体标准从“填补空白”迈向“定义标杆”,我们迫切需要以系统性思维解答三个关键命题:团体标准的演进与治理;团体标准创新生态的瓶颈突破与系统优化建议;团体标准国际化的路径。

下面综合整理了四位专家核心观点,以期为中国团体标准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中国计量大学教授周立军——

我国团体标准发展历经十年探索,在政府与市场协同驱动下,已形成规模突破与制度创新的双重成果,我国标准供给的二元机制已初步建立起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团体标准在我国整体标准供给中的占比已接近30%,在数量规模上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同时,团体标准在响应市场需求、促进技术推广等方面也呈现出生动的实践。然而,在取得阶段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都关注到了团体标准面临的痛点和难点,为实现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与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并重发展的目标,亟需破解难题、系统谋划。

一、团体标准化发展三个视角的思考

近期,我们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系统工程团队围绕我国团体标准发展,从政策协同、学术研究以及社会关注等视角开展了系列研究,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一些初步成果。

从政策支持视角,我们通过“北大法宝”数据库进行了系统性检索,10年来我国各有关部门累计发布包含团体标准内容的政策498项,其中直接针对团体标准化发展的有15项。一方面,团体标准作为我国新型的标准供给类别,已被广泛纳入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以及各类规划、行动计划等政策当中,得到的关注度在不断增加。但另一方面,团体标准在内容衔接、措施创新、政策传导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从研究视角,我们通过中国知网收集了近十年我国学者针对团体标准所做的学术研究。共获得文献200多篇,这些研究成果主要发表在包括《标准科学》《中国标准化》等标准化领域专业期刊上,但近年来也有不少文献发表在社会科学、公共管理、产业经济等领域的学术期刊上,载体不断多元化,说明学术界对团体标准关注度在提升,团体标准化问题的理论研究在突破。

从社会关注视角,我们发现社会公众对团体标准的了解不够、不深,甚至存在认知偏差。相当一部分公众对团体标准不甚了解,不少讨论集中于收费标准与职称评定效用等方面。这种认知错位可能是导致优质团体标准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价值转化的原因之一。

二、我国团体标准化发展的四重挑战

深入剖析发展困境,我认为团体标准的发展需要解决以下四类矛盾和问题。

第一,团体标准发展的目标与实际操作中参与主体的目的、行为不匹配、偏离甚至背离。过程中出现的利用标准实现其他目的或营利的现象,背离了标准的核心价值,这种标准功能的异化问题值得重视。

第二,团体标准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的失衡矛盾突出。从创新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这个角度来看,目前多数团体标准没有达到支撑甚至引领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水准,标准发展源自市场需求和创新需求的驱动机制有待强化。

第三,标准组织能力建设不足成为制约发展的关键短板。我们关注了国外各类团体标准组织的发展,其中包括百年组织也包括近10年成立的新型组织,尤其是近年来在可持续发展、新兴产业领域影响力较大的组织。例如美国的TE,尽管发展历史不长,但其收购GRS把握了发展机遇、发布Climate+战略明确了发展方向、围绕产业链和产品生命周期形成的全生态标准化能力等做法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为我国团体标准组织的发展提供可参考的新思路。

第四,国际化进程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我国标准化发展的市场机制运行时间还较短,多数团体标准组织基础比较弱,经验也不充分,团体标准的国际化能力相对不足,尤其在大国压制、颠覆性技术快速迭代导致的标准竞争新格局下,我国团体标准化既需要一批优秀组织破圈,但同时也面临多重阻力。

三、生态优化视角下的团体标准发展路径

我国团体标准的规范优质发展是建立在整体生态优化基础上的。主体协同与环境适配是决定系统效能的关键因素。

首先,强化核心主体的功能定位。生态系统中的社团组织、头部企业、科研机构及认证机构构成价值创造的关键节点。基于国际经验,优化“科技创新-标准研制-检测认证-产业应用-用户服务”的全链条布局,深度绑定重点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建议重点培育具有产业领导力的核心社团,以团体内生动力为引擎吸引优质组织集聚,形成并扩大品牌影响力。

其次,优化政策体系的传导机制和协同网络。政策是标准生态的重要外部因素。现行政策传导过程中出现的“文件同质化”现象值得警惕——地方层面的配套文件复制上级表述,缺乏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另外,当前标准化政策与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之间尚存在协同盲区,有待加强政策研究,优化政策网络的协同性,提升政策效力。

最后,扩大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团体标准组织对标准化人才的需求很大,但现有工作人员深度接触标准化工作的机会比较少,已有培训以单点式、工具化为主,标准化知识、技能与需求的匹配度尚不够。建议加大对标准化人才系统性培养的支持,包括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拓宽培养渠道,深化培训内容,持续培养具有正确标准化价值观、懂标准化知识和精通工具应用的专业性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国际标准化组织管理咨询技术委员会(ISO/TC 342)主席、国际标准化组织联络中心技术委员会(ISO/TC 351)经理姚歆——

我想重点谈一下团体标准国际化的几点观察体会。在团体标准向国际标准转换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基本判断:

第一,团体标准到底是什么?尽管我国推行标准供给二元结构多年,但现实中仍有部分企业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视为层级关系,认为国家标准层级最高,于是争相去做国家标准。对此我持不同观点——这些标准本质上是类型差异而非层次差异,正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教育类型之分而非层次之别,团体标准同样属于独立的标准类型,这是推动团体标准国际化的认知基础。

第二,什么是国际标准?事实上,国际标准可以分为狭义的、中义的和广义的。过去我们的工作主要聚焦在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和ITU(国际电信联盟)这三大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这是最狭义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标准。但我们需要建立更全面的认知框架。

中义层面的国际标准来自一些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比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的标准。不过区域性标准转化难度较大,除了欧洲的CEN有实际标准产出,其他区域性组织更多的是作为协调机构。

广义层面的国际标准则涵盖来自IEEE(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W3C(万维网联盟)等国际行业组织的标准,甚至包括联合国下属机构的标准。

以上认知的建立非常重要。大家可能注意到,广东、深圳在统计国际标准数量时,数据特别亮眼,就是因为采用了广义统计口径,将广义国际标准纳入统计。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推动团体标准国际化时,需突破狭义范畴,既要紧盯ISO、IEC、ITU三大主渠道,也要善于利用其他国际平台。

一、“团体标准化+国际标准化”模式探索

在探索“团体标准化+国际标准化”的差异化路径上,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做出特色,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有两种转化模式:

第一类:以团体标准为基础直接提案国际标准。

这里有个重要背景:202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采信前提是团体标准实施满2年。如果进一步形成国家标准,通常还需要1.5年周期,整个流程加起来大约需要3.5年。但实际上这么长的时间完全可以用来制定国际标准,因为ISO标准体系有个特点——它不强制要求标准来源,也就是不区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所以我们可以直接用团体标准提案国际标准。

成为国际标准后可再转报国家标准,就形成了“团体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路径,速度更快,更能够满足市场的创新需求,而且还有机会快速转化为欧美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

第二类:以团体标准集群孵化新技术领域。

中国每年牵头制定的ISO/IEC标准总数大约有150项到200项。除了单个国际标准项目的争夺,更高层次的竞争在于推动设立新的技术机构。

截至目前,中国承担的ISO技术机构(TC/SC)共有89个。从2011年到2025年,这14年来,中国自主提案并成功获批的新TC共有22个。这里我想特别强调一个思维转变,当团体标准形成系列化成果后,我们完全有可能去开辟新赛道。

二、关键成功要素与未来展望

结合多年实践经验,我认为要实现团体标准国际化,必须抓好三个关键点:

第一,选题要精准。现在全国10万多项团体标准,不是每个都适合国际化。很多企业一开口就说“我的技术全球领先”,但有很多团体标准可能并不适合做国际标准,因为它不能够满足全球市场与创新需求。

第二,路径要适配。要熟悉《ISO导则》,通过导则里的有关条款,组合出不同的工作路径。

第三,朋友圈要稳固。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很多技术标准提案遭遇非技术因素干扰。团体标准转为国际标准,需要获得国际朋友圈支持,这也是决定团体标准国际化成败的重要因素。其实我认为朋友圈在上述三个因素中反而需要排序第一,因为在朋友圈里找选题,选题才能更靠谱。

过去,我们的标准化的工作一直是在跟跑,后来与其他国家并跑,现在在部分领域开始领跑。我将其总结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买票听戏”。第二是“登台唱戏”。第三个阶段是“搭台唱戏”,也就是培育和打造专业性的国际标准组织。

我认为,未来团体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换有很多方式、模式和路径,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只要持续扩大朋友圈,在朋友圈里做好选题,找好路径,未来一定会有更多的中国团体标准有序转换成国际标准。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产业标准部部长尤昉——

在团体标准治理领域,基于团体标准组织规章制度的自我治理对团体标准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团体标准组织良好的治理体系如同空气与水般不可或缺,甚至与标准竞争力同等重要,也影响团体标准的长治久安与国际化前景。我们看到,在欧美团体标准组织的规章制度中,最核心的要素是开放、公平、透明,这些组织不仅将这些理念作为信条,更通过会议纪要制度、信息公开机制、网站开放度等具体措施切实落地。这种治理模式之所以关键,在于其有利于吸引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既保障标准质量,又提升实施广度。反观国内团体标准组织,在开放透明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可能成为未来国际化进程的制约因素之一。

关于我国团体标准创新生态的瓶颈突破与系统优化建议,我认为需要重点突破以下三个结构性瓶颈:

首先,避免团体标准制定的KPI倾向。优秀的团体标准应聚焦需要用标准化手段加以解决的关键问题,同时避免重数量轻质量,这也是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所要求的“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重要方面。

其次,团体标准碎片化问题突出。我观察到欧美一些团体标准组织的优秀实践,不同组织在标准化初期针对同一个技术/产业问题,可能有多条路线同时推进,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存在交叠的多个标准项目往往通过联络函或联合制定进行协同,甚至在合适时机关停并转,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标准路线分裂。希望国内的团体标准在解决产业共同问题时加强协同意识,减少“门户之争”,真正做到“众人拾柴火焰高”。

最后,团体标准组织的定位需要清晰化。如果所制定的团标本身致力于支撑全球化市场,则团体标准组织最好一开始就瞄准国际化专业标准组织的模式,推动团体标准国际化,进而支撑产业的全球化。

中国团体标准发展虽然仅有十年积淀,但已呈现蓬勃生机,当前更是正处于破土而出的关键阶段。希望通过完善组织自我治理、提升质量、加强协同以及标准国际化,培育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团体标准组织,发展出被全球市场广泛采用的团体标准,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美国国家标准化机构(ANSI)驻华首席代表许方——

中国的标准化工作在过去十年间取得显著突破,团体标准数量已突破10万项,制定主体8000多家,这一发展速度与美国标准化进程形成鲜明对比。从1852年美国出现最早的标准制定机构算起,美国经历了170年的发展才形成当前约10万项标准的规模。根据ANSI最新数据,目前其认可的美国国家标准达15200项,计划编制的标准超过8000项,总量约23000项。相比之下,我国团体标准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还是非常振奋人心的。

一、中美团体标准定位差异

中美团体标准诞生的历史背景很不一样。中国的团体标准作为标准化改革的重要成果,诞生于已具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多层级体系之中,这与美国团体标准的发展路径存在本质差异。美国标准化体系是民间牵头、政府民间相互合作的结构形式。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民间标准的发展早于政府标准的发展。在1901年美国国家标准局(NSB)成立之前,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SC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等专业学术团体已开始制定标准。1918年ANSI成立之初的目的是为解决产业标准的重复问题,即承担所谓的“标准清算中心”的职能。随着不同产业的技术发展以及对生命安全、生产效率等要求的提高,ANSI对标准制定的协调职能得以逐渐发展。纵观美国标准化的发展历史,“民间牵头、政企合作”一直被认为是美国标准化发展的基石。

通过中美团体标准的发展对比,我一直在思考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中国团体标准如何定位的问题。中国的标准化发展有自己的特点,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七部门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对于团体标准的发展,文件要求“加强对团体标准制定行为的规范引导。严格团体标准组织在其登记业务范围内开展团体标准制定,依法依规完善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健全团体标准监督抽查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查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制定团体标准、违规编号、侵犯版权等行为。”而对行业标准则是只要求全过程监督。由此可见从政策管理层面,对于团体标准与行业标准还是不同的。所以,团体标准需要在现有的体系结构中有一个清晰的发展定位。

通俗理解上,美国的自愿性标准既是团体标准也是行业标准。所以美国不存在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各自定位的问题。而中国的情况不同,中国是在有了行业标准这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类别之后才发展了团体标准,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如何定位团体标准?即团体标准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

从团体标准化定位的角度而言,我认为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在今后发展的最理想状态是既能编制自己协会的团体标准,又能受政府部门委托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那如何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在这方面的做法。

二、中美团体标准认可机制差异

美国的自愿性标准(或团体标准)发展到今天之所以能够被联邦法规作为技术法规采纳到政府标准中,被美国以外的一些国家或地区直接采纳,甚至被ISO、IEC等国际标准组织直接采纳是与其一直坚持的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分不开的。基本原则大家都很清楚,但又如何能保证真正贯彻执行。美国的经验是建立标准制定的认可制度。这里的认可指的是对标准制定机构的认可以及对标准制定机构编制的标准的认可,即所谓的双认可机制。

双认可机制用来认可团体标准制定机构的能力和团体标准本身的制定程序的正确与否。既然把团体标准定义为按市场需求发展制定的标准,是市场化的产物,那么一个可信的标准如同推向市场的产品,除了本身的高质量外,还要有让用户放心使用的第三方的认证保障,而这就是团体标准必须建立认可机制的重要原因。在这一点上,经ANSI认可的美国国家标准制定机构编制的美国国家标准能够在今天被广泛地应用在全球各个不同领域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所以,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中国的团体标准的发展已经到了应该引入认可机制的时间。

最后再谈谈团体标准的国际化。我认为国际化包括两个层面,即团体标准的制定机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以及团体标准如何走向国际并被其他国家和地区接受。对于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在座的几位专家都有许多实际经验分享,我这里不多说了。我想说的是团体标准如何走向国际。我个人认为除了标准中所含技术内容的先进性之外,标准编制所遵循的程序是否正确更是通向国际化重要的基本条件。程序正确是国际标准的基本原则,而团体标准如果想要在现有的标准化体系中脱颖而出,被国内国际广泛接受,首先应该制定完善一套目前其他类别尚未采用的标准化发展战略,即建立团体标准发展的认可机制,这样才能保障团体标准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标准化》2025年4(上),本文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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